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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珠海市2026年装配式建筑项目检查的通知

发布于:2026-05-14 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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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区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区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生产、施工、监理单位,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产业化分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施工管理,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抽查全市范围内在建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


  二、检查方式


  (一)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集中监督检查,每次检查15个项目。


  (二)常态化开展不定期过程监督与技术辅导,全年不少于15个项目。


  三、检查时间


  (一)监督检查:2026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检查,上半年检查时间为2026年5月-6月,下半年检查时间为2026年9月-10月。


  (二)过程监督与技术辅导:每月不定期开展。


  四、检查工作流程及内容


  (一)检查工作流程


  1.由建设单位汇报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


  2.装配式建筑检查组检查相关资料;


  3.检查组现场抽查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


  4.检查情况总结。


  (二)项目检查建设方参会人员


  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装修单位,以及构件、模板、内隔墙等参建供货单位。


  (三)项目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五、检查组成员


  (一)监督检查:检查组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科技设计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科,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组成,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产业化分会相关专业专家参加。同时,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安排1-2名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并跟进项目后续整改情况。


  (二)过程监督与技术辅导: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科技设计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科带队,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产业化分会相关专业专家参加。


  六、检查结果处理


  (一)及时总结检查情况,通报检查结果。


  (二)记录并曝光不良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进行诚信扣分,载入信用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检查单位要深刻认识装配式建筑是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检查工作,准时参加检查,确保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责任落实”三到位。各被检查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并通知项目各方相关人员参加。


  (二)严格标准检查,坚守质量底线。各检查单位、专家要按照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规范和已经认定的《珠海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检查,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


  (三)强化执法闭环,狠抓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及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各受检项目要严格根据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各受检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监督项目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复核整改情况,将辖区内受检项目整改情况汇总报送我局。


  (四)严守廉洁纪律,确保检查公平公正。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签订廉洁承诺书,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偏袒、不徇私,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靠。 


  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组成员单位于5月15日前将参加人员报名表通过粤政易发送至我局(粤政易联系人:建筑科技设计科郑智森)。




  附件:1.珠海市装配式建筑项目专家检查记录表


      2.珠海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检查报名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2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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