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征集2026年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区县、企业和项目的通知》(渝建科〔2026〕6号)要求,经相关单位自愿申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专家评审,决定将中建七局西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三标段等7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五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第六批试点项目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要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智能建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配置相适应的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和专项资金,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建立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能力,重点在承建服务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推广建筑机器人、智
能化装备应用,发挥行业带头示范作用。
二、试点项目要成立以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牵头的智能建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建设、设计、施工、咨询、监理等项目实施单位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建筑机器人、智能化装备等智能建造技术及时、有效落地应用。
三、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支持辖区试点企业发展和试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强化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智能建造试点按照计划推动实施。
四、市技术发展中心要做好试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动态监管和经验总结,组织开展技术交流、观摩学习和宣传推广。
五、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不定期抽查试点实施情况,对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进度滞后的督导帮扶,对态度消极的通报批评。
附件下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关于征求辽宁省地方标准《工程项目全生命期智能建造评价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