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1批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及《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24〕3号)
我委近期按照上述规定,对重庆诚泽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 2025年10月1日。
公示期内监督与举报
-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
- 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 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异议与陈述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等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陈述材料(不得增加新增人员等材料)。书面材料请于 2025年10月1日 前送达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对申诉材料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1楼 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00014
联系电话:023-6367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