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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市住宅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对物业服务人实施分类监管,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和《乌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4年乌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级的14家企业予以一万元奖励,鼓励信用A级物业服务企业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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