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6号)规定,经审核,谯易等10名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谯易等10名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2025年第三十九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7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兰州关于北环路罗锅沟大桥应急排险工程施工延期的公告
下一篇:政策新闻 | 关于延长《上海市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