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我单位开展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核,现将行使我单位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检查主体予以公布如下。
一、法定行政机关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三、受委托执法组织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亳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展情况(2025年4月份)
下一篇:政策新闻 | 【一图读懂】《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