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泽栋 保管不善,将 11502140150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的决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黄泽栋
2025年4月28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灵动水韵 城市新生 | 佛山海绵城市IP'佛绵仔'出道啦!
下一篇:政策新闻 | 中国财政部下达471亿元支持各地水利建设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