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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绿地位置 | 面积m² | 四邻边界 | 准入内容 | 禁止性约束事项 | 认建认养时限 | 联系部门及方式 | 退出机制 |
1 | 江阳区春华路与云峰路交叉口 | 4430 | 边界清晰,土地无争议 | 1.绿地率≥65%。 2.实施绿化建设、养护。 3.在认建认养绿地范围内立牌纪念。 | 1.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和公益属性。 2.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3.不得擅自在认建认养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标识、标牌和进行商业经营活动。 | 认建期1年 认养期5年 |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 2262321 | 1.认建认养方因人力、财力等原因申请终止协议,经协商一致后解除。 2.若认建认养方未履行协议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3.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经协商一致后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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