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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的通知》(浙财农【2024】86号)文件分配给我县的资金使用的公开、规范,现将该资金扶持项目(见附表)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来人来电或书面向遂昌县委统战部民宗科反映,书面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要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0日,共10天。
公示联系科室:遂昌县委统战部民宗科
联系人:李香梅
电话:8528137
地址:遂昌县新城大厦1号 邮编:323300
遂昌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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