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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建办〔2024〕94号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动态完善职称评审办法,我厅对《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藏建办〔2021〕3号)进行了修订,并经2024年第7次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将《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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