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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公布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于:2025-02-25 1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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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同市城市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1〕1681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考核补充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纸质证书的,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交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除太原市)、省直有关厅局及有关单位(即初审部门),由初审部门统一来我厅质量安全处盖章,盖章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除此以外注册地在太原市的企业按照附件5时间安排来我厅南楼一楼盖章,逾期不予受理。附件2的企业提交书面检查(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加盖动态考核章。

二、动态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须将书面检查(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交初审部门,初审部门于2022年10月20日前交我厅质量安全处(注册地在太原市的企业直接交我厅),延缓一个月加盖动态考核章。

三、动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要求参加动态考核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交初审部门,初审部门于2022年10月20日前交我厅质量安全处(注册地在太原市的企业直接交我厅)。即日起,一年内不可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我厅将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质函〔2021〕1417号)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将统一上传我厅电子证照信息系统,企业可在我厅官网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查询)一栏中查询考核结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10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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