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
经调查核实,下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原保障对象已去世,其原承租的住房内遗留部分物品,虽经多方联系,至今仍无人与我中心联系清理上述物品。现请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联系,办理遗留物品的清理移交工作。逾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孙歆之,电话:81919682。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
| 1 | 井亮 | 370*************14 | 融汇城·江山1号楼1单元605 |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1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三亚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5年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自贡市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九条措施》的通知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