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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的住房合理化要求。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试行)》,已征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
二、征求意见方式
邮箱: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zk8698657@163.com ;
邮寄:沧州市迎宾大道建业大厦1109房间(邮编061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住建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加快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试行)》定稿:关于加快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办法(试行)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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