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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绿建〔2024〕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2023年第四批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授予标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万科中央公园两路组团C分区C127-1/03、C120-1/03、C119-1/03号地块项目”(名单见附件)符合评审要求,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同意授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和相应等级绿色建筑标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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