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主体资料,免费赠送VIP会员!
* 主体类型
* 企业名称
* 信用代码
* 所在行业
* 企业规模
* 所在职位
* 姓名
* 所在行业
* 学历
* 工作性质
请先选择行业
您还可以选择以下福利:
行业福利,领完即止!

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NULL

ad.jpg

政策新闻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5-02-13 13:00:40

网友投稿

更多
各市住建局、审批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资质审批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改革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0〕56号)(以下简称《通知》)条第(二)款第1项有关规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每项资质仅可以简化方式申请一次。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将其具有的专业承包资质转出的,如需再次申请同专业的资质,不适用该文件有关规定,应按照资质管理规定从较低等级申请。企业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获得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专业承包资质时不适用该文件有关规定,应按照资质管理规定从较低等级申请。

二、企业在省内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申请将住建部颁发资质转出时,需经企业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

三、省内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职能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通过的企业名单和相应专业电子版报省厅备查。

 

联系电话/传真:024-23447688/23447677

邮箱:jzyggc.szjt@ln.gov.cn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未标题-1.jpg

上一篇:政策新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第4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告

下一篇:政策新闻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第六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资质申报情况的公示

客户端下载 Windows 10 / 11 64 位测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