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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对咸宁市城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25-02-04 2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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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各房地产企业:

为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省住建厅《湖北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建设规〔2023〕2号)、市住建局《咸宁市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咸建发〔2024〕12号)的规定,我局通过梳理日常监管和受理业主投诉等情况,汇总形成了《关于咸宁市城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记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异议。现对相关房地产企业进行信用信息记分(2024年第1期),其中良好行为加分的有效期从相应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不良行为扣分的有效期从2024年5月8日起计算;信用信息记分情况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其中湖北同惠投资咸宁有限公司、咸宁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洁丽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房地产企业为A级信用企业,咸宁常青置业有限公司、湖北华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沪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咸宁)有限公司、湖北桂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市隆泽置业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在置业有限公司、湖北伟创置业有限公司、咸宁温泉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房地产企业为C级信用企业,现予以通报。

附件:咸宁市城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清单(2024年第1期)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

咸宁市城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清单

(2024年第1期)

序号

房地产企业名称

企业信用信息记分原因

分值

有效期

1

湖北同惠投资咸宁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全市住建行业先进单位

+5

12个月

2

咸宁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全市住建行业先进单位

+5

12个月

3

湖北洁丽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全市住建行业先进单位

+5

12个月

4

咸宁常青置业有限公司(城际空间站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延期交付商品房且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

18个月

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未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

18个月

5

湖北泽旭园置业有限公司(雅士林荣府项目北区)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未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

18个月

6

湖北发宝房地产有限公司(雅士林荣府项目南区)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未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

18个月

7

湖北嘉宾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雅士林桂府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8

湖北华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华瑞·香苑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未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

18个月

不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日常监管活动

-5

12个月

经核实不积极配合处理信访投诉事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

24个月

9

湖北沪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泉景·状元府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未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

18个月

经核实不积极配合处理信访投诉事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

24个月

咸宁市城区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清单

(2024年第1期)

序号

房地产企业名称

企业信用信息记分原因

分值

有效期

10

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咸宁)有限公司(长岛未来城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经核实不积极配合处理信访投诉事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

24个月

11

湖北桂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鑫博桂苑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未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

18个月

经核实不积极配合处理信访投诉事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

24个月

12

咸宁市隆泽置业有限公司(置境·贺胜府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未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

18个月

经核实不积极配合处理信访投诉事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

24个月

13

咸宁市咸安区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岸华庭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经核实不积极配合处理信访投诉事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

24个月

14

湖北百在置业有限公司(文笔雅苑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经核实不积极配合处理信访投诉事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

24个月

15

湖北伟创置业有限公司(上上城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不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日常监管活动

-5

12个月

经核实不积极配合处理信访投诉事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5

24个月

16

咸宁温泉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麓山温泉小镇项目)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10

18个月

预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未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10

18个月

被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完毕

-10

18个月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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