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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泸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泸审投调报【2024】14号)要求,我中心立即对涉及本单位“项目建设工期滞后、未在竣(交)工后的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未在竣工1年内办理决算、未按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计量计价”等问题已整改完成;“中间进度计量管控力度不够,跟踪审计审减率较高”已立行立改且长期坚持。截至目前,涉及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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