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免费领取会员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增加26项、取消11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新政发〔2017〕99号),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经地州市、自治区两级审核,通过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我厅拟制发2023年第十一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现对拟获得证书的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反映。
公示期满后,我厅对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发证。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
联系电话:0991-282558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13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2日
本文版权归腿腿教学网及原创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上一篇:政策新闻 | 关于对杭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下一篇:政策新闻 |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加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