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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0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调房结果公示如下:
杨坛养因本人已年满70周岁且配偶因老年性骨折行动不便,符合调整配租到3楼以下低楼层住房的条件,现将配租给该家庭的住房由乐居家园公租房项目调整到城东新区公租房项目。
特此公示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调房结果(杨坛养家庭)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第一季度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调房结果(杨坛养家庭)
| 序号 | 主申请人 姓名 | 调整前 | 调整事由 | 调整后 | 备注 | |||||||
| 保障家庭类型 | 配租户型 |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 配租房号 | 是否仍符合 公租房资格条件 | 保障家庭类型 | 配租户型 |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 配租房号 | ||||
| 1 | 杨坛养 | 低收入住房 困难家庭 | 二房一厅 | 乐居家园 | 9-2-603 | 家庭保障人员有70周岁以上老人和行动不便人员 | 是 | 低收入住房 困难家庭 | 二房一厅 | 城东新区 | 2-A-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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