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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对2023年第四季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的函》要求,我单位对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发〔202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8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拟修订的《毕节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涉住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一)热线电话
联系人:祖义;电话:0857-8638448
(二)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bjzjfg@163.com
(三)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1512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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