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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含驻内蒙古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移交实施方案》(内建保金〔2022〕111号)相关要求,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于11月30日、12月1日进行数据移植和业务移交,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交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暂停服务大厅周末延时服务。
2、2024年11月29日17:00—12月2日9:00暂时关闭住房公积金全部业务渠道,包括:网上业务大厅、“呼和浩特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平台、VTM自助设备,以及“爱青城”APP、“蒙速办”APP中呼市公积金业务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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