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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8月2日省住建厅专题会议精神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信息修正工作规则》要求,我局收集了全市住建系统考评信息修正申请,经集体研究后,现将修正意见公示如下: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净化装饰工程项目2024年第三季度考评得分为84分,现场考评等级为“优良”,由于操作人员对系统不熟悉,在录入“是否安装视频监控”以及“是否安装扬尘在线监测”项选择了“否”选项,致使提交后施工项目考评等级为“合格”。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第十三条(二)之规定“季度考评优良条件:已实施视频监控,对于单体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或群体建筑工程造价3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长度300m及以上的道路等线性工程,已实施扬尘在线监测(单独发包的装饰安装工程除外)”。
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实施视频监控,该项目为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装饰安装工程,符合优良条件,拟同意修正申请,向省厅申请开放修正权限,使施工项目考评等级达到“优良”。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11月7日。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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