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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535-6918056
通讯地址:烟台市观海路23号
2024年10月22日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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