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文网小编 于 2019-11-18 10:43 编辑关于建筑红线除了在图形中查看建筑红线,可以对其执行录入明细表、标记和导出等操作。
[*]查看:每个视图建筑红线的显示均由“可见性/图形”对话框控制。 默认情况下,建筑红线仅在场地平面中显示。若要在其他平面视图中显示建筑红线,请打开“可见性/图形”对话框。在“模型类别”选项卡中,选择“站点”。展开“场地”,然后选择“建筑红线”。
[*]放置。 您可以在明细表中放置建筑红线。 明细表可以包含“名称”和“面积”建筑红线参数。 (面积的格式来自建筑红线的“面积单位格式”类型属性。) 当您创建明细表时,请选择“建筑红线”作为明细表的类别。
[*]标记。 您可以标记能够报告平方英尺或英亩数的建筑红线。 从 Revit 族库的“注释”>“土木工程”文件夹中载入标记。 标记包括 Property Tag - Acres.rfa(英亩数)、Property Tag - SF.rfa(平方英尺)和 M_Property Tag.rfa(公制)。
[*]导出。 当您将项目导出到 ODBC 数据库时,可以导出建筑红线面积信息。

地形表面上的建筑红线
创建建筑红线添加建筑红线的方法有:在场地平面中绘制或在项目中直接输入测量数据。
[*]打开一个场地平面视图。
[*]单击“体量和场地”选项卡
“修改场地”面板 
(建筑红线)。
绘制建筑红线
[*]在“创建建筑红线”对话框中,选择“通过绘制来创建”。
[*]单击
(拾取线)或使用其他绘制工具来绘制线。
[*]绘制建筑红线。这些线应当形成一个闭合环。 如果绘制一个开放环并单击“完成建筑红线”,Revit 会发出一条警告,说明无法计算面积。 可以忽略该警告继续工作,或将环闭合。
输入距离和方向角Revit 将测量数据与正北对齐。
[*]在“创建建筑红线”对话框中,选择“通过输入距离和方向角来创建”。
[*]在“建筑红线”对话框中,单击“插入”,然后从测量数据中添加距离和方向角。
[*](可选)将建筑红线描绘为弧。
[*]分别输入“距离”和“方向”的值,用于描绘弧上两点之间的线段。
[*]选择“弧”作为“类型”。
[*]输入一个值作为“半径”。半径值必须大于线段长度的二分之一。 半径越大,形成的圆越大,产生的弧也越平。
[*]如果弧出现在线段的左侧,请选择“左”作为“左/右”。如果弧出现在线段的右侧,请选择“右”。
[*]根据需要插入其余的线。
[*]单击“向上”和“向下”可以修改建筑红线的顺序。
[*]在绘图区域中,将建筑红线移动到确切位置,然后单击放置建筑红线。注: 可以使用“移动”工具将建筑红线捕捉到基准点。
将绘制的建筑红线转换为基于表格的建筑红线
“编辑表”工具可将绘制的建筑红线转换为基于表格的建筑红线。
[*]打开一个场地平面视图。
[*]在绘图区域中,选择已绘制的建筑红线。
[*]单击“修改 | 建筑红线”选项卡
“建筑红线”面板 
(编辑表格)。
[*]阅读“限制条件丢失”警告,并单击“是”继续。
[*]在“建筑红线”对话框中,进行必要的修改,然后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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