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4)协助市住建局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进行层级监督。(5)协助市住建局对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进行考核。(6)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9年,2005年更名为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011年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行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行政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管部门为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1.77万元,同比下降3.9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1.7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4.73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361.77万元,同比下降3.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同比增加0.21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费用较上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8.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有一名职工调离。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75.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及工程建设管理支出。同比减少15.41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有一名职工调离,且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213类)3.8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同比增加0.62万元,增长19.02%,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于2023年5月份开始,所以2024年度驻村工作补助支出较2023年增长。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5.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有一名职工于2024年7月份调离。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66万元,项目支出28.1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4.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
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30.8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支出。
7.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支出。
8.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4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5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9.8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增加了0.93万,水费增加了0.47万,差旅费增加了1.44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176.9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76.9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近几年经济下滑,建筑业低迷,受理的监督项目大幅度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前期预算执行力度,统筹协调安排资金使用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吸取本年经验教训,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保障资金及时下达。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建设工程监督抽查检测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站的建设工程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经费年初预算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9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检测,以达到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的目的。2024年共计开展2次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邀请专家组对所辖项目的起重机械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抽查了起重设备211台,其中塔吊118台,施工电梯93台,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28份,现已完成整改27份,未完成整改1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度钦州市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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