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咸阳市区积水口和截水槽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调查公示
根据《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中办发〔2024〕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咸办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工作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市区积水口和截水槽整治工程
2.评估主体: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评估事项涉及区域及地点:本项目位于咸阳市城区,文林路(秦皇路—迎宾大道)、毕塬路(秦皇路—新兴路)。
4.项目建设内容:文林路(秦皇路—迎宾大道)、毕塬路(秦皇路—新兴路)道路沿线截水槽进行更换,并对截水槽周边积水口进行整治。确保截水槽顶面与路面平齐,减少行车颠簸;加强截水槽盖板的固定,防止松动和移位;确保雨水能顺畅流入截水槽内并进入市政雨水设施。其中“文林路(秦皇路—迎宾大道)共改造积水口及截水槽14处,截水槽长度约518m;毕塬路(秦皇路—新兴路)共改造积水口及截水槽6处,截水槽长度约287m。
5.建设工期:项目周期为3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6.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884.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6.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72万元,基本预备费42.1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二、项目评估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29-33573052
来信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64号
电子邮箱:xyszjjgov@163.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决策单位、评估单位提出相关可行性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决策单位、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决策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截止日期:本公示有效期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7日。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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