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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领城市转型升级,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指导思想,开展推进海口高新区重点园区建设,启动智慧园区建设,实施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智慧路灯、智慧审批等应用建设,指导入园企业提前做好相关设计,规范统一海口国家高新区的数字化建设,为后续海口国家高新区的数字化园区建设提供原始数据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等政策文件,推动海口国家高新区BIM数字审批平台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海口国家高新区市政工程BIM模型。
我委结合海口国家级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城市风貌管控平台的运行实际情况,草拟了《海口国家高新区市政工程BIM交付导则(试行)》(详见附件1),本导则适用于海口国家高新区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综合管廊、给排水管网等工程。本导则为后续的风貌管控平台运行、智慧数字园区建设、智慧管网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市政工程BIM报建标准,为园区建设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化升级提供助力。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海口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纪〔2022〕156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导则》的意见,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制度廉洁性评估意见(详见附件2),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主体: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3日
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 (http://gxq.haikou.gov.cn/)
咨询电话:65580991,联系人:吴女士、黎先生。
所提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美安生态科技新城新总部经济区4号楼2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收件人:吴工,电话:0898-65580991,邮编:570100)或电子邮件(电子邮箱:wuyingying2@haikou.gov.cn)的形式向我委反馈,属单位意见建议的,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属个人意见建议的,请属个人真实姓名、个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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