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关于举行《云浮市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我局将于2025年11月12日举行《云浮市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5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听证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11月12日下午3:00
三、听证会地点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二路95号)四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云浮市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5年)》的相关内容进行。
五、决策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5年)》。为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需广泛征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召开本次听证会。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13名听证代表,由以下方面组成: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代表8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3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七、听证会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6.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2025年10月13日—10月30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二路95号二楼;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66-8835831)。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群众代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单位代表报名时填写《云浮市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纸质版或电子版(加盖公章)通过电子公文系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名。
特此公告。
附件:1.《云浮市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个人)(点击下载)
2.《云浮市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单位)(点击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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