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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 马鞍山关于全面推行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通知

发布:admin 浏览:69人 分享
发布于:2025-09-29 16:00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精神,现在市区范围内(花山区、雨山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博望区)全面推行房屋买卖合同电子签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行时间和范围

自2025年11月3日起,市区范围内(花山区、雨山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博望区)所有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全面实施电子签约。房屋交易双方通过“马鞍山市智慧房管信息系统”进行电子合同网签备案。

二、电子签约效力

电子合同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确保合同签署主体身份真实、合同内容不可篡改,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电子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贷款、纳税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等相关业务的依据。

电子合同签订后,经纪机构、开发企业等可在完成电子合同签约后,根据需要在“智慧房管”信息系统打印合同,交易双方可登录“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在业务查询板块自行查询、下载、打印。

三、电子签约流程

1.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达成买卖意向后,通过“智慧房管”信息平台录入合同信息,生成电子合同文本。购房人通过手机短信链接或微信扫码,进行实名认证后,在线签署电子合同。企业章和法人章在系统中由被授权的经办人进行实名认证后,在线签署电子合同。签约完成后,合同自动提交备案。

2.存量房: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由经纪机构在当事人达成交易意向后,通过“智慧房管”信息平台录入合同信息,买卖双方通过手机短信链接或微信扫码,进行实名认证后,在线签署电子合同;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可至政务中心产权处窗口,录入合同信息并完成电子签约。签约完成后,合同自动提交备案。

四、其他事项

请各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高度重视,提供好操作指导服务,积极配合引导交易双方当事人顺利安全使用电子签约。

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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