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四次会议D类第111号《关于在全市城区各住宅小区全覆盖规范安装充电设施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民建吕梁市委会:
首先,真诚感谢贵单位及各位委员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贵单位与秦勇、郭小红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城区各住宅小区全覆盖规范安装充电设施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我市发生了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电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时有发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及使用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为了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切实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
一、相关政策文件
(一)2023年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吕梁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专班的通知》(吕政办函〔2023〕29号)为了加快对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
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吕梁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审批局等多部门及县(市、区)县级分管领导组长,工作专班设在市能源局,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同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二)2024年6月28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吕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4〕21号)文件,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骑行、使用、停放、充电、维修、报废回收等各环节责任分工,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力争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实现充电设施基本覆盖,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形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服务市场,进一步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
(三)2025年吕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发《山西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文件从标准认证环节、停放充电和换电环节、打击非法改装环节、生产销售环节、以旧换新和报废回收环节、溯源追责环节六个方面做了全面的工作任务安排,市级工作专班又对工作要点进行分解,每月给相关成员单位下达工作任务,目的就是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积极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4〕21号)要求,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四项工作,一是组织街道(乡镇)开展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及充电设施建设情况摸底排查;二是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充电桩;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加强物业服务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四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使用安全宣传工作。
三、积极配合能源部门,统筹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一)目前市能源局统计吕梁市区有集中式充电站高压供电用户12户,低压用户173户。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资料的通知》(晋能源规发[2024]156号)规定,对于居民住宅小区中申请安装充电桩的用户,可持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车位产权(使用权)证明、电动汽车权属证明、居(村)委会盖章同意的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申请书前往所属供电所申请安装,我公司将免费为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用户安装充电桩电表。
(二)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及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3]134号)规定,公司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合表电价(0.487元/千瓦时);直接抄表到户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单表计量的居民用户可选择按居民峰谷电价政策执行,鼓励电动汽车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抄表到户的充电设施,用户可通过手机APP“网上地电”或微信公众号“山西地电”直接缴费。第电公司将充分利用社区讲座、微信公众号推送、发放宣传单、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广泛向用户宣传电动汽车充电常识。公司所涉基层供电所将定期协助所辖范围内居民、物业小区等用户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及时为用户消除安全隐患。
四、督促物业企业加大力度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一)对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为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一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二是积极推动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三是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强化业主使用安全充电,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防范安全隐患;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街办(乡镇)等相关部门报告。
(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机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一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巡查频次。重点检查充电桩的使用情况、设备状态以及周边环境安全,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如充电桩冒烟、异味、异响,充电线缆发热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严禁带“病”运行;二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消防安全知识。向业主普及充电桩正确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常识,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让物业工作人员熟悉充电桩火灾的应急处置流程,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要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同时,要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专业救援支持。
五、加大宣传、举报力度,切实增强物业消防服务义务
针对小区居民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了解少等问题,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适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火灾逃生常识。同时,鼓励规模大、有条件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委会(物管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聘请专职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依法维护业主权益,进一步提高管理小区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主、服务小区的工作能力。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在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显著位置贴上举报投诉电话,鼓励业主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举报投诉,依法处置,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贵单位及各位委员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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