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六盘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0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领域行业监管及纠纷化解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10号建议的答复
尹学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领域行业监管及纠纷化解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建设工程领域行业监管及纠纷化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市场秩序,拓宽多维度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摸底排查、走访调研,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形成台账,公开企业资质,规范行业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督促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专项清查、综合检查,对大型建筑工程全面监管全程留痕,化解潜在风险。”建议。
一是强化摸底排查与台账管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定期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摸底排查,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座谈等形式,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资质条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台账,动态更新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证书、信用记录等内容,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推进信息公开与行业规范。进一步梳理企业资质审批、监管执法等信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行业公示栏等渠道依法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行为规范指引,明确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禁止性条款和责任义务,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二、关于“健全监管机制,加大查惩处力度。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完善建筑企业及个人信用档案管理、监督考核、风险防控提示、招投标信息公开、专项建设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提高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建议。
一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联合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时刻关注项目立项批复手续、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手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办理进度,做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推动“招投标”程序关口前移,严防“先施工后招标、未办先建、未批先建”等问题发生。同时,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动态摸排应招投标未招投标的违法违规项目,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现场核查、系统标异、专人负责、专项落实的动态监管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企业,通过发布限制承接工程、审批系统标注异常等方式进行惩戒。2025年以来,按照《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排查146个项目,查出12条问题线索,其中查出8条,其余4条通过提前介入,在违法行为发生前已督促整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我局共标注异常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64户。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推动多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若您有其他具体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龙明鉴;联系电话:83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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