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成立于1986年,2009年9月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变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2014年3月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主管部门为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基本职能为:(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协助自治区造价站编制、修订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及负责对辖区内计价依据解释工作。(3)协助自治区造价站制定和发布工程造价电子数据规范及标准,发布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及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4)调解辖区内工程造价纠纷。(5)对钦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备案管理。(6)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管部门为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4.75万元,同比下降1.0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4.7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08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定额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总计194.75万元,同比下降1.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2.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单位离退休职工支出。同比减少4.07万元,下降15.22%,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支出较上年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0.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1.16万元,增长12.45%,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支出较上年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47.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水费、邮电费、维修费等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213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4年无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同比减少0.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驻村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4.0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0.8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6万元,项目支出8.3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福利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物业服务补贴(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费、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等发放。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8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1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3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1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会经费、工伤保险、工资性支出(财政统发)、公务交通补贴、公务员基础奖(财政统发)、公务员奖励奖金、公务员年度考核奖、机关公务移动通信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食堂运转经费、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在职定额公用经费、在职福利费等支出。
6.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费、成果文件备案管理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费的项目支出。
7.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9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6.74%。主要原因是: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8.39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3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站共解答处理信息价、定额计价和合同纠纷等问题1274个,书面回复结算计价问题1个,组织了16个项目的现场协调会,如解答了我市主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应急工程—吉安路污水管清淤工程的运距问题,有效规范了项目工程计价行为,切实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助力项目顺利推进。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度钦州市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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