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青岛市住建局关于征集青岛市智能建造领域新技术新产品(装备)的通知 2025年6月9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梳理推广智能建造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推进智能建造领域新技术、新产品(装备)场景应用,现面向全市征集智能建造领域新技术新产品(装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市所有在建或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生命周期阶段应用的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装备),既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扩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涵盖一下领域:
(一)智能设计与协同
在建筑设计中应用BIM 技术、大数据、数字化平台、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设计优化、协同设计、方案比选等,提升设计质量和效率。
(二)智能施工与管理
智慧工地建设、智能建造装备研发、生产应用,物联网技术集成、自动化监测系统部署以及智能化施工管理平台搭建等,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质量管控和进度管理能力。
(三)智能生产与装配
装配式建筑的深化设计、智能工厂建设、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物流配送优化等,推动建筑工业化进程,实现生产过程的高效、精准和绿色。
(四)其他智能建造相关领域
绿色建造技术集成应用、智慧运维平台建设与应用、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搭建与运营、智能建造产业链协同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等,探索智能建造新模式、新路径。
二、申报条件
青岛市内依法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案例须在征集范围内各相关领域构建完整应用体系,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创新性,案例应具备独特的技术应用或管理创新,能够体现智能建造领域的前沿水平,为行业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法,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
(二)具有实用性,有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在项目中落地实施,为同行业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具有推广的应用前景。
(三)具有安全性,安全可靠性应符合标准规范,且经过实践验证,软件技术应符合相关软件、网络安全要求。推动智能建造产业发展。
(四)材料完整
提交材料需包括案例概述、技术应用情况、实施效果、经验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辅助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材料内容负责。
三、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由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送至青岛市住建局建筑节能和科技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912室。报送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活动,安排机关业务相关处室积极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青岛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公布,纳入我市智能建造项目库,根据项目进度做好跟踪指导,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青岛市智能建造领域新技术新产品(装备)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青岛市住建局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赵炳伟,陈凯;联系方式:8578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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