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包头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做好农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住建局:
为加强农村牧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全面做好农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房新建、改造、拆除安全管理
(一)确保农房建设场地安全。新建农房必须保证场地安全,不得建在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危险地段或采空沉陷区、洪水主流区、山洪易发地段。不得建在严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分布较厚的杂填土、其他软弱土等不良场地,否则应进行地基处理,并采取相应工程技术措施。
(二)要有必要的农房设计。要严格遵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新建和改造农房必须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可使用住建部门推荐的通用图集,或委托设计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设计,也可采用乡村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图或施工要点,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的项目不得开工。要严格控制切坡建房,确需切坡建房的要有护坡挡墙专业设计方可实施?。
(三)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监管。在农房新建、改造、拆除施工期间,需落实进入现场人员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工地周边和特殊区域警戒警示,脚手架搭设、用电安全、施工机械操作等要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对高风险施工区域实施专项监测,发现隐患立即停工整改,防范高空坠落、坍塌等事故发生?。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停止施工。
二、加强既有农房安全管理
(一)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牧区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内建村〔2024〕156号),压实苏木乡镇和各部门农房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农户自查、镇村排查、县级巡查、执法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网格化动态管理、定期体检等安全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危房不进人”。苏木乡镇政府要组织并督促农房安全责任人于每年9月底前至少完成一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自查,指导农户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鉴定为危房的进行整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规程》,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房纳入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
(二)严格用作经营的农房安全管理。用作经营的农房必须具有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旗县区住建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房屋达到安全标准的鉴定报告。无竣工验收报告、鉴定报告或鉴定不合格的农房,一律不得用于经营。排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必须重新进行安全鉴定,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经营。
(三)严格控制农房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管理。农房改扩建需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需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严禁违规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相关部门要加强改扩建施工安全监管。将农房改为经营、公共服务或人员密集场所的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确保用途变更符合安全标准?。
三、加强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一)加强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房建设改造须委托乡村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单位实施。乡村建筑工匠必须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乡村建筑工匠需掌握农房建设改造安全法规、标准及操作流程?,熟悉用电、脚手架搭设、施工机械操作等安全规范?,具备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乡村建筑工匠管理机制。各旗县区应建立健全乡村建筑工匠动态监管、?信用评价以及激励、退出等机制,逐步提升乡村建筑工匠农房安全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对检查中多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乡村建筑工匠及时进行通报,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并取消承揽农房建设改造项目的资格。
四、加强农房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和宣传教育
(一)加强农房安全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农户积极采用或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住宅庭院设计图集》建造农房,鼓励专业机构为农房抗震改造、危房加固等提供定制化技术方案。应根据实际需求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为村民提供现场施工指导、安全隐患排查等“一对一”服务。农房新建、改造、拆除施工前批准部门应对乡村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加强农房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的通知》(建办村函〔2021〕484号),充分认识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发挥苏木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作用,因地制宜广泛深入开展农房安全常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融媒体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要将“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发放至每一个实施农房建设的农户及乡村建筑工匠。将农房安全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农房安全主体责任,营造人人关注农房安全的氛围。
(三)加大可能影响农房安全设施使用安全宣传。加强农房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宣传,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和使用各类设施,避免因设施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引发火灾等事故。加强供水、供暖安全宣传,推广使用优质供水、供暖设施,冬季不使用农房时要采取防冻措施,避免跑冒滴漏造成农房安全风险。
五、加强农房安全应急管理
(一)完善农房安全应急预案。要建立涵盖“监测预警—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处理”的全流程预案,明确农房安全异常情况上报、人员撤离、临时封闭等操作规范。针对地震、洪涝、强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细化农房安全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提高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应对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好重点农房安全监控。聚焦经营性自建房、三层及以上农房、人员密集场所、违规改扩建农房,建立安全隐患动态监测数据库,实现“一户一档”管理,在恶劣气候、节假日前后加强巡查,利用专业设备检测房屋沉降、裂缝等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发生农房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农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苏木乡镇要设置建设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苏木乡镇要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按规定设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将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纳入苏木乡镇权责清单,依法开展农房建设审批、日常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旗县区住建部门要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工作。
(二)健全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牧区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以系统化思维完善农房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房建设审批联审联办和全过程监管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牧区房屋质量安全。有条件的旗县区及苏木乡镇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服务。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IM技术是未来的趋势,学习、了解掌握更多BIM前言技术是大势所趋,欢迎更多BIMer加入BIM中文网大家庭(http://www.wanbim.com),一起共同探讨学习BIM技术,了解BIM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