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泸州市建筑业发展中心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泸州市建筑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建发中心)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建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建发中心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建发中心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传达贯彻,迅速部署整改,2024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整改专班,并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召开建发中心整改动员会,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每月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确保完成1个、销号1个,有力推动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建筑业发展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成立了建筑行业综合党委,制定了建筑行业综合党委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推进“建筑强市”工作,编制《泸州市建筑业发展白皮书(2024)》,开展《泸州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并科学调整产业发展总量、增速、科技创新等目标;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印发《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第一批)》,建成泸州绿色建材采购电子化平台和采信应用库,已登记建材产品147种;积极开展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研究,在《泸州市房屋建筑建设管理规定》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三是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积极开展招引工作,先后与中国五冶集团、中建四局等大型央企座谈协商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指导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目前已完成资质证书换领542家;加快推进企业资质晋升,指导中建恒业、泸县建设安装、玖江建设3家企业完善业绩信息;印发《泸州市重点建筑业企业联系工作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于2024年3月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建筑业统计培训工作会,指导区县五经普工作。四是推动“建筑强人”建设,已举办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农村工匠等专题公益培训14场809人次,依托酒城建设人才信息平台完成从业人员培训25501人次;积极推进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考核工作,已考核通过建设领域专业人员2751人次。
(二)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项目情况,形成了分析报告。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相关政策培训及典型案例通报,全市住建系统招投标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正在起草《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指导措施》。四是建立了专家咨询机制,指导住建系统相关单位、科室招标文件编制,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质量。五是印发了《202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开展3次抽查指导。
(三)安全施工监管和污染防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项目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分类别建立台账,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对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集中进行了约谈提醒,组织开展了施工许可证审批业务培训,已指导完善项目施工许可178个。二是定期收集更新全市在建项目台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制定了《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在建项目安监手续、危大工程、起重机械、扬尘防治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共对52个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发出督办通知书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均整改完毕。四是对巡察反馈项目存在问题进行复盘分析。先后组织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观摩学习会、扬尘防治能力提升培训会各1次,切实提升项目扬尘防治管控能力。五是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大力推广新型扬尘治理措施的通知》(泸住建发〔2024〕1号),全市84个项目已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载喷淋和高杆喷淋。六是严格按《四川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建立了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截至目前,已开展2轮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扬尘防治专项检查,结合安全监督检查、扬尘防治集中攻坚、月度综合督导累计抽查项目216个次,督促落实问题整改53个次,累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督办通知书3份,执法建议书3份,移送违法线索3条。
(四)为企为民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和途径再次向社会公告智慧工地设备接入参数和接入方式,凡符合参数的,均能直接接入。二是强化对智慧工地平台监督管理,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外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三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窗口专门设立了建发中心综合服务咨询电话,窗口人员负责接听处理群众咨询、投诉等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和咨询业务。四是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窗口、总部基地网站、企业工作交流群等多渠道公开办事指南,拓展宣传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在建项目工人实名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3个项目完成整改,并作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处理。二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检查,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检查在建项目42个,42个项目均完成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接入,按要求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开设民工工资专户,并按时拨付民工工资。三是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用处罚公示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用处罚公示。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2024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调整领导分工,明确了党风廉政分管领导,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干部职工廉政责任。二是召开了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结合工作实际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一步坚守廉政红线。三是制定了《经费报销制度(试行)》《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完善了“建筑业企业劳务备案工作流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工作流程”、“建筑业企业业绩核查工作流程”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运行。四是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对正在使用的桌椅、电脑、电器等办公用品明确使用人和使用科室,并进行了清理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七)党建工作薄弱,党支部软弱涣散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软弱涣散党支部摘帽工作,中共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于2023年12月对建发中心“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提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24年1月对建发中心党支部软弱涣散党组织予以销号。二是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内容,支委委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检视剖析。三是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召开了党员大会、支委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定期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不定期开展单项工作督查、工作纪律检查和财务报销抽查,每月通报工作绩效情况,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工作实际中不断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增强服务水平和能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整改工作落深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0-3197049;邮政信箱: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411室,邮编646000;电子邮箱184741762@qq.com。
泸州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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